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0-0029-1 | 生成日期: | 2020-07-20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20〕4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
教发函〔2020〕45号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请示》(辽教〔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二、 请你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做好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收回印章。
教育部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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