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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03-02-2020-0029-1 生成日期: 2020-07-20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20〕4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
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

教发函〔2020〕45号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请示》(辽教〔201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

  二、 请你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做好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收回印章。 

教育部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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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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