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变更举办者之一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0-0039-1 | 生成日期: | 2020-10-10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20〕6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变更举办者之一。 |
教发函〔2020〕66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变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举办者的请示》(皖教发〔2020〕11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举办者之一由“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省长江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安徽省长江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顺利转设。
教育部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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