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1-0007-1 | 生成日期: | 2021-01-27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21〕8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
教发函〔2021〕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与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转设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暂定名)的函》(冀政函〔2020〕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整合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设置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3013584;同时撤销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系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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