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1-0068-1 | 生成日期: | 2021-08-17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21〕11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变更举办者。 |
教发函〔2021〕112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者变更的请示》(浙教规〔2021〕21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者“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东阳市东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东阳市东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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