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肇庆医学院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4-0014-1 | 生成日期: | 2024-05-3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24〕10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设置肇庆医学院。 |
教发函〔2024〕1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设置肇庆健康医学院的函》(粤府函〔2023〕22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恳请支持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置为本科高校后命名“肇庆医学院”的函》(粤教规函〔2024〕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肇庆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4013810;同时撤销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肇庆医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护理学、药学等2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强化医学类优势特色学科龙头地位,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为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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