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8-0601-1 | 生成日期: | 2008-11-2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发厅函〔2008〕9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印发《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做好2008年教育基建统计工作。 |
教发厅函〔200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教育基建统计是各级教育基建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现将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发的《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8年教育基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二、为了保证基建统计工作的高效和准确以及历史数据的延续性,本年度基建统计报表采用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研制的全国教育基建统计系统进行填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stats.edu.cn,咨询电话:010-66096365;联系人:张维 。
三、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使用系统提供的审核功能对数据填报质量进行审核。
四、报表填制完毕后,请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打印一式两份,经部门领导审阅批准并加盖部门印章后,于2009年3月10日以前正式行文附报表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汇总的数据压缩后发至信息中心数据处电子邮箱:zhangw@moe.edu.cn。我部将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初审、汇总,并在2009年召开的教育基建统计汇总会上进行终审。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66097628
附件: 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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