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湖南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挂牌招生问题的处理意见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39-1 | 生成日期: | 1998-02-10 | 发文机构: |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计厅〔1998〕1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1997年发生了以“湖南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名义在中等专业学校挂牌招生的严重违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学生罢课等事端。对此,经慎重研究,现提出意见。 |
教计厅〔1998〕1号
湖南省教育委员会:
你省申报将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与湖南大学联合办学,筹建湖南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一事,国家教委已先后以教计〔1996〕25号、教计厅〔1997〕22号文明确答复。但1997年仍发生了以“湖南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名义在中等专业学校挂牌招生的严重违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学生罢课等事端。对此,经慎重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1、在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挂出湖南大学二级学院牌子并招收120名本专科生的做法违背了国家教委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应予批评,并应尽快予以纠正。请有关各方妥善处理好这些学生的培养问题,落实经费投入,保证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确保不再发生新的不稳定事件。
2、湖南省水利人才需求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应采用省部共建的方式,由省里对湖南大学适当投入,以扩大湖南大学校内培养能力的办法加以解决。
3、为维护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正常秩序,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教委已发文明确高等学历教育必须由高等学校承担。现责令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从1 9 98年起停止招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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