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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建立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1998-0012-1 生成日期: 1998-03-19 发文机构: 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教计〔1998〕2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空军第二职工大学和长沙航空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技术学院,校名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两校的建制。

关于同意建立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教计〔1998〕20号

  你部《关于将空军第二职工大学和长沙航空工程学校改建为空军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事》([1 997]后生字第6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 997]9 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空军第二职工大学和长沙航空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技术学院,校名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两校的建制。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可适当承担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任务。该校由你部领导管理。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路子,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实践环节,把学校办成名符其实的高等职业学校,为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以及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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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3-1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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