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09-1 | 生成日期: | 1998-03-20 | 发文机构: | 国家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教计〔1998〕2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黄河职工大学和黄河水利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 |
教计〔1998〕23号
水利部:
你部《关于申请建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函》(入学〔1995〕20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 99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黄河职工大学和黄河水利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可适当承担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任务。该校由你部领导管理。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实践环节,把学校办成名符其实的高等职业学校,为我国的水利事业以及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