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18-1 | 生成日期: | 1998-04-0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计〔1998〕28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建立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教计〔1998〕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建立民办金华理工学院的函》(浙政发〔1997〕11 O号)和《关于要求将原申报的民办金华理工学院改名为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问题的请示》(浙教计〔1997〕128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建立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暂定为15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指导并支持该校加快办学条件的完善,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在新的体制和机制之下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途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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