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对广东省《关于近期需要国家教委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21-1 | 生成日期: | 1998-04-2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计厅函〔1998〕7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你厅《关于近期需要国家教委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几个问题的意见函复。 |
教计厅函〔1998〕7号
广东省高教厅:
你厅《关于近期需要国家教委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粤高教办[1997]1 3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几个问题的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分别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湛江海洋大学专项资金500万元问题。我部正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协商对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划转地方的学校给予一定量的资金资助。上述两校符合这一情况,应予以考虑。湛江海洋大学在今年的资金分配计划中给予安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已于1995年和1996年获得500万元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二、关于资助广东省进入“211”工程的高校经费问题。广东省进入“211”工程的四所学校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属于国家立项,在部署这项工作时即已明确是由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同投资,考虑到两校的特殊情况,我部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拟在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两校一定量的资金资助。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不属于我部所辖,因此,不能获得我部专项资助。
三、关于汕头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问题,国务院学位办正在按照李岚清副总理的指示,着手组织专家组对该校的整体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该校申请博士学位授权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关于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划转问题。我部已于1998年2月23日发文(教计[1998]5号)同意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划转广东省管理。
五、关于《广东省对在粤共建普通高校办学统筹权的实施细则》的修改意见,另行函复。
六、关于广东普通高教的发展规模问题。我部将根据广东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适当考虑对广东省的普通高教发展予以支持。
七、关于广东省私立培正商学院和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备案问题。我部已发文(教计厅[1998]3号)同意培正商学院备案,校名为“民办培正商学院”。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备案一事,我部曾与你厅多次交换过意见,主要是考虑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相似,应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实质性合并,因此我部不能同意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备案。
教育部办公厅(代章)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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