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1998-0026-1 生成日期: 1998-06-0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计〔1998〕4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辽宁省电大盘锦分校、盘锦师范学校和你省政府1985年批准筹建的盘锦师专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有关机构的建制。

关于同意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教计〔1998〕40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函》(辽政〔1997〕1 63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 99 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辽宁省电大盘锦分校、盘锦师范学校和你省政府1985年批准筹建的盘锦师专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有关机构的建制。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兼有高等师范专科教育的职责;由你省领导管理,可实行省、市共建。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尽快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实践环节,争取在1 999年9月1日前达到正式建校招生标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1 998年可根据目前容纳能力适当招收少量学生。

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1998-06-0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