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26-1 | 生成日期: | 1998-06-02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计〔1998〕4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辽宁省电大盘锦分校、盘锦师范学校和你省政府1985年批准筹建的盘锦师专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有关机构的建制。 |
教计〔1998〕40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的函》(辽政〔1997〕1 63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 99 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辽宁省电大盘锦分校、盘锦师范学校和你省政府1985年批准筹建的盘锦师专合并的基础上,建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述有关机构的建制。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兼有高等师范专科教育的职责;由你省领导管理,可实行省、市共建。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尽快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实践环节,争取在1 999年9月1日前达到正式建校招生标准。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1 998年可根据目前容纳能力适当招收少量学生。
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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