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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建立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1998-0024-1 生成日期: 1998-06-1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计〔1998〕4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及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部分的教育资源实施合并,组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原有各教育机构的建制。

关于同意建立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教计〔1998〕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分校合并改组为南宁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桂政报〔1997〕72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 9 97〕95号),经研究,同意将南宁职业大学、南宁市教育学院及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市部分的教育资源实施合并,组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原有各教育机构的建制。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可实行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望你区根据中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促使学校尽快达到实质性融合,并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路子。

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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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6-1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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