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的决定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8-0029-1 | 生成日期: | 1998-08-2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计〔1998〕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将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四校合并组建为新的浙江大学。 |
教计〔1998〕4号
为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将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四校合并组建为新的浙江大学。
一、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后,新的校名定为“浙江大学”,实行一个法人、一个领导班子、一个建制,并相应撤销原有学校的独立建制。
二、新的浙江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实行教育部和浙江省共建共管。重大事项以教育部为主、商浙江省后决定;日常工作以浙江省为主管理。原属四校的在编人员、资产全部划归新的浙江大学统筹管理。教育部和浙江省分别拨款的投资渠道不变。双方投入的经费由新的浙江大学统一安排使用。有关四校合并的具体事宜,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的复函》办理。
三、四校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面向21世纪在我国组建若干所规模大、层次高、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必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希望新的浙江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致,努力奋斗,在教育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把新的浙江大学建设成为我国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大学,为浙江省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学术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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