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9-0043-1 | 生成日期: | 1999-03-12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1999〕1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建立民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名为“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教发〔1999〕1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立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的函》(鲁政字〔1996〕198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建立民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名为“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由你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指导并支持该校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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