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盐城教育学院合并建立盐城师范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9-0077-1 | 生成日期: | 1999-03-25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1999〕3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盐城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盐城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 |
教发〔1999〕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批准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盐城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盐城师范学院的函》(苏政函〔1997〕31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盐城师范专科学校与盐城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盐城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盐城师范学院尽快实现原两校的实质性合并。
二、盐城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实行省市(盐城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4000人,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扩大本科教育。
四、学校应以师范教育为主,可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
五、学校应承担中学教师培养和培训两项任务。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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