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1999-0064-1 生成日期: 1999-07-26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1999〕9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在徐州建筑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南京机电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同意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教发〔1999〕9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同意将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等4所中等专业学校改办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函》(苏政函〔1999〕5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在徐州建筑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南京机电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无锡机械制造学校、徐州建筑工程学校、南京机电学校的建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均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三校均由你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均暂定各为4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三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把三校办成名副其实的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1999-07-2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