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9-0064-1 | 生成日期: | 1999-07-2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1999〕9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在徐州建筑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南京机电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教发〔1999〕9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同意将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等4所中等专业学校改办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函》(苏政函〔1999〕5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无锡机械制造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在徐州建筑工程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南京机电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无锡机械制造学校、徐州建筑工程学校、南京机电学校的建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均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三校均由你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均暂定各为4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三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把三校办成名副其实的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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