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立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9-0040-1 | 生成日期: | 1999-08-1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1999〕11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与上海冶金工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上海冶金工业学校的建制。 |
教发〔1999〕1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将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更名为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的函》(沪府函〔1999〕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将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和上海冶金工业学校合并组建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的函》(沪府函〔1999〕40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以及国家关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经研究,同意在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与上海冶金工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上海冶金工业学校的建制。
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该校由你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把学校办成名副其实的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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