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吉林师范学院等四所高等学校合并组建为北华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1999-0037-1 | 生成日期: | 1999-09-0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1999〕12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北华大学。 |
教发〔1999〕126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吉林师范学院等4所普通高校实体合并方案的函》(吉政文〔1999〕68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市四所高校合并组建新校命名的函》(吉政文〔1999〕112号、吉政文〔1999〕12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并根据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考察意见,经研究,同意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北华大学,同时撤销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华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也可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望你省加强对北华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尽快实现原四校的实质性合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抓住合并的契机,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