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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的决定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144-1 生成日期: 2000-02-23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11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教育部决定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与华中理工大学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同时撤销原三校建制。

关于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的决定

教发〔2000〕11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精神,现决定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与华中理工大学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同时撤销原三校建制。华中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希望华中科技大学的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加快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尽快实现实质性融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湖北省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学术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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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2-2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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