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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建立上饶师范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064-1 生成日期: 2000-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47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上饶教育学院(筹)的教育资源融入上饶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上饶师范学院,同时撤销上饶师范专科学校的建制。

关于同意建立上饶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发〔2000〕4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批准设立上饶师范学院的函》(赣府文〔1999〕77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上饶教育学院(筹)的教育资源融入上饶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上饶师范学院,同时撤销上饶师范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饶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尤其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

  三、学校可实行省地(上饶地区)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该院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尤其是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江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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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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