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惠阳师范专科学校、惠州教育学院合并建立惠州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79-1 | 生成日期: | 2000-03-22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31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惠阳师范专科学校、惠州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惠州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 |
教发〔2000〕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合并组建本科惠州学院的函》(粤府函〔1999〕36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惠阳师范专科学校、惠州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惠州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惠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目前以师范教育为主,并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当发展非师范类教育。
四、学校实行省市(惠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500人。
五、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路子,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广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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