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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嘉兴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070-1 生成日期: 2000-03-2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4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合并后校名为嘉兴学院。

关于同意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嘉兴学院的通知

教发〔2000〕4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组建浙江工商学院的函》(浙政发〔1999〕231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合并后校名为嘉兴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嘉兴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实行省市(嘉兴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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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3-2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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