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中南工学院和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南华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42-1 | 生成日期: | 2000-03-27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69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中南工学院和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南华大学,同时撤销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的建制。 |
教发〔2000〕6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大学或湖南科技大学的函》(湘政函〔1999〕149号)和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合并后有关校名问题的补充报告》(湘教报〔2000〕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中南工学院和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南华大学,同时撤销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华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也应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湖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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