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连云港教育学院、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合并建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49-1 | 生成日期: | 2000-03-2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6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连云港教育学院、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连云港教育学院、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的建制。 |
教发〔2000〕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建立连云港师范专科学校的函》(苏政函〔1999〕98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连云港教育学院、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建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连云港教育学院、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可适当发展非师范类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
三、学校实行省、市(连云港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制三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实现实质性合并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尤其是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