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在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基础上筹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11-1 | 生成日期: | 2000-03-2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发厅〔2000〕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基础上筹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筹建期限为一至两年,筹建期间可以试办2个本科专业。 |
教发厅〔2000〕6号
司法部办公厅:
《司法部关于再次申请批准设立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函》(司发函〔1999〕381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基础上筹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筹建期限为一至两年,筹建期间可以试办2个本科专业。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按照本科院校的标准和条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校舍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管理水平,争取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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