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组建新的广州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20-1 | 生成日期: | 2000-04-24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9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广州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广州师范专科学校、广州教育学院、广州市城建职工大学、广州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六所学校和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广州市联合职工大学电信学院、纺织学院等三块教育资源合并组建新的广州大学。 |
教发〔2000〕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广州市有关院校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广州大学的函》(粤府函〔1999〕28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广州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广州师范专科学校、广州教育学院、广州市城建职工大学、广州建筑总公司职工大学六所学校和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广州市联合职工大学电信学院、纺织学院等三块教育资源合并组建新的广州大学,同时撤销上述六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组建的广州大学系多科性本科院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广州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可适当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三、广州大学实行省市(广州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尽早实现实质性合并,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同时科学地进行总体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好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广东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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