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天津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建立天津工业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019-1 生成日期: 2000-04-24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9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天津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建立天津工业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

关于同意天津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建立天津工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2000〕9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天津科技大学的函》(津政函〔2000〕8号)和天津市教委《关于天津市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后确定学校名称问题的请示》(津教委〔2000〕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纺织工学院与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建立天津工业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工业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可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及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尽快实现两校实质性合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天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0-04-2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