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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125-1 生成日期: 2000-06-1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133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

关于同意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的通知

教发〔2000〕13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改办为湖南工程学院的函》(湘政函〔1999〕157号)及《关于再请批准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的函》(湘政函〔2000〕54号)均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工程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该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重点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三、该院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8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和管理,尽快实现学校实质性合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湖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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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6-1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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