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成人高等学校调整为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114-1 | 生成日期: | 2000-07-14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14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成人高等学校调整为高等职业学校,校名予以沿用。 |
教发〔2000〕14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成人教育系列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系列的函》(沪府函〔2000〕10号)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改制的可行性报告》(沪教委计〔2000〕18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成人高等学校调整为高等职业学校,校名予以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
二、该校进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应十分重视保持其原有的办学特点,继续承担成人高等学校的任务。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在保持并发扬其成人高等教育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路子,并努力充实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努力使该校成为职前教育、职后教育并重发展的有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为上海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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