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的决定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105-1 | 生成日期: | 2000-07-1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15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决定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同时撤销原四校的建制。 |
教发〔2000〕15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同时撤销原四校的建制。新的武汉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希望新的武汉大学的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加快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尽快实现实质性融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将新的武汉大学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湖北省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学术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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