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98-1 | 生成日期: | 2000-09-30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17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 |
教发〔2000〕17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置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桂政报〔2000〕3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统筹解决。
二、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可适当发展非师范类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
三、学校实行区、市(桂林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制3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500人。
望你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尤其是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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