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0-0097-1 | 生成日期: | 2000-10-20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2000〕17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 |
教发〔2000〕17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的函》(新政函〔2000〕19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同时,为支持边疆地区的建设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同意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组建的新疆大学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自治区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统筹解决。
二、该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2000人。
三、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区认真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精神,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尽快实现两校实质性合并,切实保证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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