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吉利大学备案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1-0064-1 | 生成日期: | 2001-06-19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1〕174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为鼓励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校名问题上可作为特殊情况予以照顾,故同意将北京吉利大学予以备案,但该校目前只能举办大专层次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
教发函〔2001〕17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为鼓励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校名问题上可作为特殊情况予以照顾,故同意将北京吉利大学予以备案,但该校目前只能举办大专层次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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