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1-0059-1 生成日期: 2001-11-0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1〕23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同意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1〕23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合并办学方案的函》(宁政函〔2000〕99号)、《关于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合并办学方案调整意见的函》(宁政函〔2001〕82号)及区教育厅《关于请求尽快审批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办学方案的紧急报告》(宁教发〔2001〕2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校建制。

  2、两校合并后应抓紧进行学科和专业的整合。宁夏农学院并入宁夏大学后,由其原有8个专业中的农学系、园林系、动物科学系、食品科学系4个专业组成宁夏大学农学院,成为宁夏大学的二级学院,并由现址迁往宁夏大学校区;另外4个专业按大学科门类分别并入宁夏大学相关系、部。

  3、应积极落实你区提出的宁夏农学院搬迁计划和专项投资计划,切实保证宁夏大学国债项目投资9900万元按时到位,并保证你区6000万元专项资金按计划拨付学校,同时落实区政府和银川市政府向宁夏大学赠地400亩的决定。

  望你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尽快实现两校实质性合并;切实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你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一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1-11-0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