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湖北经济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105-1 | 生成日期: | 2002-03-04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27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湖北经济学院。同时,撤销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的建制。 |
教发函〔2002〕2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经济学院的函》(鄂政函〔2000〕18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加大高教管理体制改革院校投入的函》(鄂政函〔2001〕31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同时根据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湖北经济学院。同时,撤销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经济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你省要确保落实新校园1000亩土地的划拨工作,并在“十五”期间,确保落实省财政对学校增加投入6000万元的承诺。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抓紧进行学科专业调整,使学校尽早实现实质性合并;同时,抓紧制定新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新校区的建设步伐;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使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湖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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