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有关同意建设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100-1 | 生成日期: | 2002-03-0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31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民办郑州澍青医学院(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教发函〔2002〕3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民办郑州职业医学院的函》(豫政文〔2000〕29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申请变更“郑州职业医学院(民办)”校名的请示》(教厅〔2002〕31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民办郑州澍青医学院(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澎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民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二、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指导并支持该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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