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零陵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零陵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099-1 | 生成日期: | 2002-03-0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3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升格后学校定名为零陵学院,同时,撤销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3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将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办升格为零陵学院的函》(湘政函〔2000〕156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升格后学校定名为零陵学院,同时,撤销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陵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实施省、市(永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有关各方承诺的建设资金应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建零陵学院的协议》确保落实,即自2000年至2005年,省政府、省教育厅投资15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永州市人民政府投资5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学校自筹2000万元,引进社会资金1800万元。
五、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照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6个。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湖南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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