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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邢台市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096-1 生成日期: 2002-03-06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3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邢台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邢台市卫生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邢台市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2〕3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卫生学校改建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冀政函〔2000〕52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邢台市卫生学校申报改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一年来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冀教发〔2001〕159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邢台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邢台市卫生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

  四、邢台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在“十五”期间要确保学校校区一期工程计划投资1.1亿元的落实,其中,市人民政府投入7000万元(其中,征地费3200万元,学校建设投资3800万元),学校自筹2000万元,引进社会资金2000万元。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成合格的专科学校,为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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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3-0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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