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094-1 | 生成日期: | 2002-03-0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4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同时撤销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4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同意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与淮海工学院合并办学的函》(苏政函〔2001〕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同时撤销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淮海工学院系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适量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增设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4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使学校尽早实现实质性合并,同时,抓紧制定新校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江苏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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