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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周口师范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085-1 生成日期: 2002-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52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周口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周口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周口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2〕5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周口师范学院的函》(豫政文〔2000〕29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周口教育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周口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口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当发展非师范类教育。

  二、周口师范学院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周口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十五”期间共投入3.65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45亿元,周口市财政投入0.5亿元)学校建设、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尽快实现学校的实质性合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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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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