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台州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082-1 生成日期: 2002-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5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台州学院,同时撤销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台州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2〕5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建立浙江台州学院的函》(浙政发〔2000〕190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台州学院,同时撤销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州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台州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2001-2005年共投入1.4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2-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