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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081-1 生成日期: 2002-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56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价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2〕5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的函》(津政函〔2001〕8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价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积极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天津科技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你市所承诺的到2005年共投入3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其中,天津市人民政府投入1.95亿元,学校投入1.05亿元。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同时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天津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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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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