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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济南交通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080-1 生成日期: 2002-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57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基础上建立山东交通学院,同时撤销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济南交通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2〕5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的函》(鲁政字〔2000〕252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合并基础上建立山东交通学院,同时撤销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中国重汽集团职工大学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交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四、你省承诺的学校征地1700亩以及省交通厅共投入1.75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院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努力探索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路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山东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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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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