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白城师范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074-1 | 生成日期: | 2002-03-2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6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白城师范学院,同时撤销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6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改建白城师范学院的函》(吉政明电〔2000〕37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白城师范学院,同时撤销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城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可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适当发展非师范类教育。
三、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你省承诺的2002-2005年共投入9418万元(其中,省政府投入2000万元,白城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贷款1500万元,学校投入2918万元,吸引社会资金200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5个。
七、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吉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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