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湖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138-1 | 生成日期: | 2002-03-2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76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奥并入湖南师范大学,同时撤销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7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湖南师范大学的函》(湘政函〔2001〕 72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奥并入湖南师范大学,同时撤销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校合并后,湖南师范大学应在原有学科专业基础上,充分利用原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资源逐步发展医学类本科教育。
二、合校后原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经费拨款渠道和拨款数额须做合理调整,确保学校事业发展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三、你省应确保落实已承诺的各项投入和有关事项,其中包括:1.省政府“十五”期间投入3000万元,用于两校合并的启动资金和新征土地的建设;2.省卫生厅在长沙市区内选择一所三级甲等医院作为湖南师范大学的第三所附属医院,并在“十五”期间投入1000万元用于附属医院建设。
四、湖南师范大学发展规模暂定为全日制在校生25000人,其中医科类在校生4000人。
五、湖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增设的医科类本科专业应不超过4个。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合校工作的领导,使学校尽快实现实质性合并,加大对学校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使学校为湖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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