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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许昌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139-1 生成日期: 2002-03-21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7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许昌学院,同时撤销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许昌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2〕7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许昌学院的函》(豫政文〔2000〕 295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许昌学院,同时撤销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昌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该校实行省、市(许昌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同意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十五”期间共投入3.65亿元(其中,省财政正常经费投入1.37亿元,省财政专项投入2500万元,省基本建设投入1000万元,许昌市财政支持5000万元,学校自筹1.15亿元,后勤社会化引资2800万元)学校建设、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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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3-21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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