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155-1 | 生成日期: | 2002-03-2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72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在合肥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合肥卫生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7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皖南职业学院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备案有关问题的函》(皖政秘〔2001〕168号)和《关于请批准设立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函》(皖政秘〔2001〕179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中医药学校合肥卫生学校升格冠名问题的请示》(教计〔2002〕00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合肥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合肥卫生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500人。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你省承诺到2005年共投入5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和世界银行项目3040万元,学校自筹1564万元,后勤社会化投入850万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尽快落实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新校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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