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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徐州工程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151-1 生成日期: 2002-06-18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厅函〔2002〕17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彭城职业大学与徐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基础上筹建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学校“徐州工程学院”,筹建期限为两年,筹建期间可以试办5个本科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徐州工程学院的通知

教发厅函〔2002〕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批准建立彭城工学院的函》(苏政函〔2000〕10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彭城职业大学与徐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本科高校后校名问题的请示》(苏教发〔2002〕128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彭城职业大学与徐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基础上筹建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学校“徐州工程学院”,筹建期限为两年,筹建期间可以试办5个本科专业。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按照本科院校的标准和条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努力探索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路子。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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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1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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