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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下达2003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3-0421-1 生成日期: 2003-03-1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3〕4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大政方针、总体发展思路和总规模;分省、分部门成人招生总规模;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

教育部关于下达2003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编报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2〕323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的有关精神和《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为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二、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安排和执行,要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八字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切实把握好发展的节奏,抓紧解决、消化现存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成人高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要将成人高校的规模发展与深化相应改革、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紧密结合。普通高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要统筹考虑学校各类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2002年凡生师比(各类在校生折合数与专任教师之比)超过18:1的普通高校,要严格控制并调减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

  四、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要继续重点支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和相关师资的培养;中央部门和东部沿海省市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安排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五、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管理。在招生计划下达和执行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本科层次(含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招生计划,不得跨越隶属关系划转和调剂招生计划。未经我部正式批准的高校和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的高校,不得安排招生。

  六、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学校要坚持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形式,此次安排下达的现代远程教育成人招生计划不得与其他成人招生计划互相调剂使用。试点学校要积极探索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改进函授教育,努力提高函授教育的办学质量。

  请各地、各部门于2003年9月20日将所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电子信箱:fgs_syjhc@moe.edu.cn。传真:010—66096407 。

    附件:  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教育部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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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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